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運作
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已制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由專責單位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相關辦法亦會隨時注意法令更新並持續修改及推動。
專責單位於109年度執行誠信經營宣導及教育訓練共計3,501人次(約928.5小時)並於110年5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1. 設置推動誠信經營專責單位:
本公司原推動專責單位為總經理室,本公司為充分整合規劃與推動公司治理各項業務執行,經110年3月30日董事會通過任聘財務處王錦菊協理為公司治理主管負責統籌各項公司治理業務,誠信經營專責單位擬納入公司治理單位之職權範圍,由公司治理主管率領部門同仁負責誠信經營專責推動單位。
2. 職權範圍
-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3. 教育訓練及宣導實施情形:
本公司係透過新人教育訓練及不定期法令宣導,教育全體員工誠信經營的企業理念,109年度誠信經營教育宣導情形如下:
單位:人次;小時
會議名稱/課程宣導主題 |
總人次 |
總時數 |
每季全體員工Town hall-企業誠信文化宣導 |
3,288 |
822 |
每月主管月會-企業誠信文化及政策宣導 |
144 |
72 |
新人工作規則-誠信及不當檢舉制度 |
69 |
34.5 |
合計 |
3,501 |
928.5 |